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自2007年3月10日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以来,我局通过座谈会、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了社会各界意见,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附件进行了修订,现再次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一、请各单位于2007年6月1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药品注册司。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登陆 www.sfda.gov.cn,进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箱”,继续提交意见和建议。
2.传真:(010)88363236
3.书面意见(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编:10081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仁萍、夏军平
电 话:(010)88331213、8833120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意见和建议提交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修订说明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修订说明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三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三修订说明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修订说明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五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