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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扬州市物价局《2007年扬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限价询价参考零售价公示说明》的通知
 
栏目:招标公告  加入时间:2007-6-14 11:32:31  招标省区:江苏|扬州  浏览:1050   发布招投标

关于转发扬州市物价局《2007年扬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限价询价参考零售价公示说明》的通知

 

    一、公示品种为代表品,未公示的规格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推算,为便于简单计算,对有关差比价关系公示如下:

    1、规格差比价中的含量差比价关系按附表计算    


2、规格差比价中的装量或重量差比价关系

       以代表品价格为基础,以装量倍数简单计算。

       注射剂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普通粉针在小水针基础上每支加1元,冻干粉针、溶媒粉针价格在小水针价格基础上每支加3元(中成药注射剂暂不适用)。输液在小水针基础上每瓶:150ml以下(含150)加3元,150—300ml(含300)加4元,300ml以上加5元。

       小容量注射液在价格上不区分容器类型和材料差别;大容量注射液,以同容量规格玻璃瓶为基础,塑料瓶最高加2元,软袋最高加4元。

       预充式、加药器等另行适当加价。

    二、未公示到的专利或单独定价药品,请生产企业及时反映。为节约生产企业费用支出,提高效率,生产企业只要将未公示原研或单独定价药品品种、剂型、规格、包装、零售价、国家发改委或江苏省物价局批准文号,以传真说明形式给江苏卫虹扬州办事处即可。

    三、对公示参考零售价反映的的问题受理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15日15时,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07年扬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限价询价参考零售价.xls

 

扬州市物价局 


 
上一条:关于公布广西首府医疗机构第四阶段部分药品集中竞价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示2007年度江门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部分产品重新报价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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