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投标/报价人:
根据《2007年驻京军队和武警部队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文件》的规定:“通过招标人的评审和比较,确认投标人不具备对所有招标人进行及时配送的能力时,投标人将不能中标。”同时配送商的信誉、规模等都将纳入评审体系计算分值,但目前仍有部分投标/报价人未选择其申报品种的配送商,为保证您后期参与,请各投标/报价人尽快登录申报系统选择配送商(投标/报价人为本地经营企业需自行承担配送任务的,也应选择自己做为配送商),配送商选择截止时间:2007年7月4日17时。
同时对于不同付款时间的优惠承诺,投标/报价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进行承诺,如您欲对采购人进行承诺,请您在2007年7月4日17时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填写或修改。
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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