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根据《2007年浙江省级和杭州市药品联合集中采购药品分类原则》(点击查看):“投标药品存在玻璃酸钠、专用溶媒、肌注和静注两种给药方式均可使用等情况,符合区分评审条件的,投标人应主动向浙江省级和杭州市药品联合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供专家审议确定分类。”,请有关投标人尽快提交证明材料至代理机构,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7月20日。
根据《关于部分物价文件单独备注品种递交说明的通知》(点击查看),请投标人尽快递交有关证明材料,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7月20日。
本次集中采购专利认定已于7月16日在代理机构网站公示(按层次公示),招标办公室将组织专家于7月19日(9点开始),在浙江海虹公司对尚有异议的认定进行集中澄清,请投标人携带有效资料,准时参加,逾期不再办理。本次招标只认定化合物专利。
浙江省级和杭州市药品联合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
200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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