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到被判5年有期徒刑后,药贩王早华闭上了眼睛。
从香港走私“外购药”,经主刀医生介绍卖给患者家属,结果9名地贫患儿用药后相继死亡。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南方医科大学某医院地贫儿案刑事部分宣判:广州海珠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药贩王早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主刀医生劝说买“特效药”
2004 年11月,患地中海贫血的东东(化名)在南方医科大学某医院接受骨髓移植手术,时任儿科中心副主任的朱为国是主刀医生。手术后,东东出现严重排异反应, 2005年1月,7岁的东东离开人世。随后,东东的妈妈吴女士惊讶地发现,2004年7月至2005年9月,在这家医院由朱为国主刀进行骨髓移植的患儿, 有9名术后死亡。几名患儿家长反映,手术前后,朱为国曾劝说他们花巨资从一个叫“王华”的人手中购买了从香港走私来的“特效药”。
2006年5月13日,广州警方顺藤摸瓜,“王华”被抓获。一条由药贩到医生到患者的药物中介链条大白于天下。去年底,广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两次论证,认定此事“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同时查实,药品未从合法途径进来,医生收了红包,医院管理有问题。
药贩:被捕才知多名孩子死
海珠区法院查明,药贩“王华”真名王早华,男,30岁,湖北省黄冈人,中专文化。2001年至2005年9月,王早华受同案人“黄生”(另案处理)雇请和指使,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将“黄生”从香港浩华大药房携带入境的未按国家规定进口、检验的安道生针等药品,通过朱为国,广州另两家医院医生方某、孙某、刘某介绍,销售给患地中海贫血儿童的家属作手术治疗用药。销售额共计969280元,王早华从中分得约16万元。
庭审中,王早华对起诉书指控的销售药品数量和金额均无异议,但辩解其是受老板雇请负责送药到医院,是从犯,所得16万元包括工资、奖金、房租等费用。其不知所送药品是违法的,而其老板在香港经营那些药品是合法的。
海珠区法院认为,王早华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王早华说,他是在被警方拘捕后,才知道那么多孩子用了他提供的药后死亡,“我根本不知道这是违法的,要是早知道,就不会替他(幕后指使人黄生)送药了,不懂法的代价太大了。每月我才从黄生那里领1000-1200元钱的工资。”
患者家属:幕后者都没抓到
昨天,受害人家属无一到庭听判。患儿东东的妈妈吴女士得悉王早华的判决结果后表示,王早华只是一个小卒,幕后的人都没抓到。她还说,王能在那么长的时间里去那么多医院送药,只有他一个人是绝对做不来的。
据海珠区法院人士介绍,本案另一主角―――珠江医院原儿科副主任朱为国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有关部门没有查出他在这里面有受贿行为”。
在“外购药”风波中,多名患儿家属已向广州海珠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医院赔偿700多万元。法院对民事赔偿纠纷正在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