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首页 行业新闻 罗浮药谷新闻 药市动态 物流动态 会展信息 药学频道
您目前的位置:罗浮药谷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正文
陕西省药品配送“三统一”年底前将覆盖全省
 
栏目:行业新闻  加入时间:2010-8-19 10:20:20  来源:中国医药信息网  浏览:2129   发布投稿
  记者8月16日从陕西省政府获悉,陕西省在宝鸡、榆林、咸阳、铜川、商洛等五市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药品“三统一”配送试点的基础上,将于2010年底前向全省推广此项制度。

  陕西省药品“三统一”中统一采购是指以省为单位面向全国药品生产企业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由各市公开招选配送企业,只收取5%的配送费用;统一价格为各基层医疗机构以药品进价零差率销售,损失的药品加成由政府补贴。

  与过去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模式相比,药品“三统一”制度只招药品生产企业不招经营企业,减少了中间环节;基层医疗机构不参加招标,实行全省统一采购;严格招标审评程序,同一品规报价低的4个进入评标范围,实行专家实名制评标和定标;规范配送公司的配送资格和准入标准,实行统一配送;严把药品质量关,打造贯穿生产、配送、储运、使用全过程的基本药物质量安全链。

  据介绍,2010年2月,陕西省完成第一次统一采购公开招标,中标的1000多种药品零售价格与国家指导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6.14%。3月份启动“三统一”试点以来,累计为宝鸡、榆林、咸阳、铜川、商洛五个试点市的乡镇和社区等公办医疗机构配送“三统一”药品2068万元。试点乡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降幅达到了三分之一左右。

  据悉,为了让全省群众受益,药品“三统一”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全省覆盖。


 
上一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33种假药
下一条:新型蛋白质药物治疗慢性乙肝研究前景可期

没有相关信息


推荐新闻
更多>>
投资指南 医药流通中心 药品加工基地 药材种植基地 华南药品物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