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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6年长40% 卫生部称经济发展的结果
 
栏目:药市动态  加入时间:2007-5-11 10:21: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浏览:955   发布投稿
 

    卫生部日前发布的2006年的卫生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医药费用仍持续增长,门诊病人及人均医疗费用在6年间增长了40%,该数据受到了多方质疑。对此,卫生部今日(10日)做出了相关回应。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针对这一问题,我在发布会前也请教了专家,专家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大家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医疗服务费用逐年有所增加,这是正常的。尽管我们可能不愿意看到或者不愿意听到这个消息,但是这是一个正常的趋势”。

    “但根据2006年全国卫生统计的资料和财务决算的分析,在医疗服务的费用方面有这样一个变化,就是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遏制,患者的门、急诊费用接近零增长。”毛群安说。

    毛群安说,住院费用出现负增长,药品医药费用中的构成比例在持续下降,患者负担有所减轻。同时,医疗机构门、急诊和住院的工作量增加,医疗服务的效率提高,患者就医的流向开始发生变化,城乡基层卫生机构服务量增加,政府财政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增加,在医疗机构总收入中的比例有所提高。

    “从卫生部门来讲,要控制医药费用上涨过快的势头是我们面对的一个难题。卫生部门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目前我们能够做的事情做起,要想方设法地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比如说我们推行了一些措施,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单病种限价收费,医学检查不同医院之间的互认,对困难群体医疗费用的减免,目的都是要降低群众医药费的负担。特别是药品,在医药费用中的比例,这几年也想了一些办法,比如说在规范处方上、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面,还有对医务人员处方的监控方面,目的都是要减少滥用药品的问题。”

    最后,毛群安表示,“取得当前这个结果,医疗卫生系统是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的。近年来,通过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院内系统化的管理,采取了多种了措施,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但是,这个结果距离群众的要求和整个卫生医疗改革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医疗卫生系统还要按照国家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为下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营造一个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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