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关于调整2007年度聊城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部分中标候选品种中标价格的通知
各中标企业: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吡喹酮等260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鲁价格发[2007]95号)精神,经核实,本次有168个中标候选品种的价格超过国家规定的零售限价或不符合零售价制定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中标企业调整超过国家最高零售限价及不符合国家有关零售价作价办法的中标候选品种价格(详见附表),并将最新报价表于5月14日17:00前书面(传真)报至山东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招标办将根据价格的调整情况,决定是否保留中标候选品种的资格。 二、请相关中标企业对涉及的品种,尽快到省物价部门重新备案,并于6月18日前将价格备案表递交至山东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过期不交的将取消中标候选品种资格。 特此通知。 附表.xls
聊城市医疗机构药品联合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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