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四川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数量合同实施方案
一、试点范围
全省21个市(州)共计195家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试行(名单附后)。
二、品种的选择
医疗机构选择本单位2006年采购金额前10位药品,签订数量合同,但药品不包括上网不限价品种、上网不限价网下采购品种(如特殊管理药品:毒、麻、精、放等)、急救药品。
三、实施阶段
宣传动员、确定品种及数量、签订药品合同、合同执行和总结。
(一)宣传动员阶段。
时间为2007年4月,由省药招监管中心对各市(州)药招办人员进行技术及管理培训,学习《四川省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管理办法》、《四川省医疗机构与药品经营企业阳光采购数量合同范本》,以及网上电子合同的填报操作等内容。
(二)确定合同数量阶段。
时间为2007年5月8日—15日。由各市(州)药招办指导所辖医疗机构确定合同药品采购品种及数量。
(三)签订药品采购合同阶段。时间为2007年5月16日—31日。由市(州)药招办组织所辖医疗机构与企业签订药品阳光采购数量合同。
(四)合同执行阶段。时间为2007年6月1日—11月30日。由市(州)药招办对所辖医疗机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省药招监管中心对各市(州)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五)总结阶段。时间为2007年12月1日—31日。2007年12月15日前,由各试点医疗机构与各市(州)药招办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各市(州)药招办总结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试点医疗机构名单.xls
四川省医疗机构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暂行管理办法.doc
四川省医疗机构与药品经营企业阳光采购数量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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