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6年第四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
为加强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违法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开展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在本期公告汇总期间,以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873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中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了汇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对本期公告汇总中涉及的医疗器械产品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尤其是被多次公告的违法广告,应积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并及时了解查处情况。要加大对违法广告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将规范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行为与推进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结合起来,对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安全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应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坚决查处。同时要加大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2007.02.02)